[辽宁省·阜新市·市辖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阜新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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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1-11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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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11
一、项目编号:JH24-210900-01588
二、项目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力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59号0815
中标(成交)金额:1,599,900(元)
评审总得分:96.6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类
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1、负责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设备运行出现故障应立即处理解决,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运行管理时间为二十四小时。运维人员在实施维保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由运维单位全部负责;如因运维单位未及时发现问题造成设备较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保证污水达标(有专业团队保证水质)。负责消毒药剂的采购、监管。代表院方向环保、疾控、卫计委等上级部门汇报处理设施运行、污水处理等一切环保情况。全面负责其工作人员安全事宜包括缴纳各种保险费用。随时提供所有环境咨询服务。如果出现污水排放超标等情况,成交供应商代表院方承担委托项目内容的责任和环保处罚等赔偿责任,院方不承担责任。 3.具体服务范围: 阜新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工作; 阜新市中心医院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1.具有环境运营专项资质,从事环境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提供污水处理站及水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全部日常运行管理人员及技术服务。 2.负责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达标排放、设备维护和保养及消耗的药剂和安全生产及运营界区的管理工作。保证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能够安全、稳定、达标、经济运行。 3.负责医院水质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医院水质在线设备包括pH、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计、数采仪及水质采样器等,负责提供水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使用的所有检测试剂及标液、纯净水,并负责更换;负责设备故障期间的手工监测。 4.污水处理站安排污水运营人员3人(包含运营管理班长1人,运营维修技工2人),运营经理1人,污水站需保证全天24小时污水运营操作人员在岗,确保污水站设备运行正常,保证及时发现故障做好紧急联络工作和应急维修处理工作的及时性。驻场的运营管理操作人员须穿着统一的制服,具备岗位的操作技能和资格。运营人员、运营维修技工必须接受过专业资质单位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持证上岗,证照上墙。 另外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定期到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巡检,解决在运行管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并接受医院监督; 5.安全要求:供应商加强安全管理,自行对所有安全工作负总责,承担所有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确保运维区域所有房间、设备、设施、试剂等的防火、防盗工作; 2)遵守医院关于安全的相关规定及制度; 3)保证运维及相关工作人员自身安全; 4)消毒剂的运送过程,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保证运送安全。 6.如果维保工作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或暂停使用污水处理系统时,维保单位应提前向采购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但仍应保证排放水质达标。 7. 服务计划及档案建立:运维公司需依据现有污水处理站情況,建立详实的维保管理服务计划,并按环保相关规定做好所有记录,并建档留存; 8.成交供应商代表业主向环保监管部门、疾控部门汇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并全力配合环保部门、疾控部门的一切检查工作。 9.成交供应商承诺保证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易制毒危险品的安全性、合法性,要求成交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转运手续及备案手续,如发生违法行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且医院有权予以处罚。 10.消毒剂要求: (1)负责提供污水净化的消毒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次氯酸钠(NaC10)液体;其浓度不少于10%。消毒剂依据医院污水日排放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阳、高大鹏、尹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精神计取。每年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本年的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进行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79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中心医院
地址: 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
联系方式: 0418-3388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
联系方式: 0418-2173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8-217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