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921-00132
二、项目名称:阜新县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香坊区赣水路270号
中标(成交)金额:506,000(元)
评审总得分:86.8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服务类
名称:阜新县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包括阜新县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测量工作(设计单位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并出具地勘报告),主要涉及阜新县阜新镇、旧庙镇、务欢池镇等18个乡镇。
服务要求:1、一般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采购需求进行工程设计; (2)成交供应商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3)成交供应商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2、设计范围 主要涉及阜新县阜新镇、旧庙镇、务欢池镇等18个乡镇。 3、设计文件要求 (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服务时间: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施工图绘制,并于项目施工期间配合现场施工。
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要求及资料: (1)《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 (2)《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GB11730-89);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4)《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1993); (5)《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7)《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 (8)《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82-96); (9)《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 (10)《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2014); (1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2)《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 (13)《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GB/T18742.2); (14)《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件》(GB/T18742.3); (15)《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1998); (1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7)《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116号文); (1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9)《冷水水表 第2部分;安装要求》(GB/T778.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焕江、贾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国家计委《招标代理项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精神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蒙县南环路22号
联系方式:0418-8815945
名称:辽宁琨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华东街道213-4门
联系方式:0418-2279889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418-227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