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3-210903-00018
二、项目名称:新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住建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住建系统)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物测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路中路42号
中标(成交)金额: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住建系统)项目
服务类
名称:新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住建系统)项目(C05039900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新邱区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调查,技术培训,数据库成果质检核查,成果汇交,调查工作统筹、工作总结、工作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半年内完成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以验收结果为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翠智、常韶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住建系统)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 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协议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阜新市新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宏运路8号
联系方式:0418-5585999
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联系方式:0418-2656777转8012
项目联系人:赵乐
电 话:0418-2656777转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