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阜新市新邱区生物技术应用中心特许经营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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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9-30 14: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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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903-0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新邱区生物技术应用中心特许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补充特许经营协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特许经营协议。
2.变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2024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调整为“2024年10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30日 13时5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
2)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市新邱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阜新市新邱区益民街道宏运路8号
联系方式: 0418-5670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方式: 024-62100999-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柳、李畅、金微、高永博、王标、王劲松
电 话: 024-62100999-8013、1830244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