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说明
1、原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中“大米”的具体要求中第(4)项,由“保质期:供货时,所提供的产品质保期应在18个月(含)以上”更正为“保质期:供货时,所提供的产品质保期应在6个月(含)至12个月(含)内”。
2、原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中“面粉”的具体要求中第(2)项,由“产品等级: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特制一等面粉精制粉”更正为“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精制粉”。
3、原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中“面粉”的具体要求中第(3)项,由“质量标准:气味口味:正常;灰分(以干物计)≤0.7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黄曲霉毒素B1≤5.0μg/kg。”更正为“质量标准:气味口味:正常;灰分(以干物计)≤0.7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
4、原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中“面粉”的具体要求中第(4)项,由“保质期:供货时,所提供的产品质保期应在18个月(含)以上”更正为:保质期:供货时,所提供的产品质保期应在6个月(含)至12个月(含)内。
5、原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猪肉(里脊)”的具体要求中第(2)项,由“检疫要求:投标人配送的渠道来源正规可溯,具有“三证两章”,即购货凭证、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检疫合格章、检验合格章。”更正为:“检疫要求:投标人配送的渠道来源正规可溯,检疫检验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6、原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猪肉(五花)”的具体要求中第(2)项,由“检疫要求:投标人配送的渠道来源正规可溯,具有“三证两章”,即购货凭证、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检疫合格章、检验合格章”更正为“检疫要求:投标人配送的渠道来源正规可溯,检疫检验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7、原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中“鸡腿”的具体要求中第(2)项,由“检疫要求:投标人配送的渠道来源正规可溯,具有“三证两章”,即购货凭证、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检疫合格章、检验合格章”更正为“检疫要求:投标人配送的渠道来源正规可溯,检疫检验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8、原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排骨”的具体要求中第(2)项,由“检疫要求:投标人配送的渠道来源正规可溯,具有“三证两章”,即购货凭证、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检疫合格章、检验合格章”更正为“检疫要求:投标人配送的渠道来源正规可溯,检疫检验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5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其他事宜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