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委党校学员楼、报告厅家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900-022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阜新市委党校学员楼、报告厅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开标日期
更正内容:
1、变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变更为:2024年2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
2、第二章招投标内容及格式中第三项符合性证明材料的第10项
原要求为:“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彩页,成品检验报告(提供以下产品检验报告1-1双人沙发;1-8条形桌;1-14床头柜;1-17文件柜;1-19茶几)。”
更改为:“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彩页)。”
3、第三章货物需求中“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的1-1双人沙发、1-8条形桌、1-14床头柜、1-17文件柜、1-19茶几”进行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序号 |
设备名称 |
原参数 |
更正后参数 |
1 |
1-1双人沙发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 35607-2017、GB 17927.2-2011标准,密度≥35kg/m,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 35607-2017、GB 17927.2-2011标准,密度≥35kg/m,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2 |
1-8条形桌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3324-2017、GB/T35607-2017标准,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3324-2017、GB/T35607-2017标准,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3 |
1-14床头柜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3324-2017、GB/T35607-2017标准,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3324-2017、GB/T35607-2017标准,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4 |
1-17文件柜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3324-2017、B/T35607-2017,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3324-2017、GB/T35607-2017,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5 |
1-19茶几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3324-2017、GB/T35607-2017标准,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成品质量需符合国家GB/T3324-2017、GB/T35607-2017标准,甲醛释放量≤0.05mg/m³ |
4、第四章评分办法中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第10项的审查标准
原要求为:“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彩页,成品检验报告(提供以下产品检验报告:1-1双人沙发;1-8条形桌;1-14床头柜;1-17文件柜;1-19茶几)。”
更改为:“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彩页。”
5、第四章评分办法中“报价、技术指标”进行以下内容更正:
序号 |
分项名称 |
原评分标准 |
更正后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报价得分=(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45 |
报价得分=(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40 |
2 |
技术指标 |
①标记“★”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标项全部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准分15分。 ②标记“▲”的为重要参数,若有一项不满足减1分,最多减15分。 (定义:当参数中出现≥时,投标产品参数=招标参数为无偏离,投标产品参数 > 招标参数为正偏离;当参数中出现≤时,投标产品参数=招标参数为无偏离,投标产品参数 < 招标参数为正偏离,否则视为负偏离) 注: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测报告均为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均有“ CNAS”和“CMA”标志,投标人或生产厂商须提供针对招标相关指标和功能特性的检测报告原色电子件。 注:投标人或生产厂商需如实详细描述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并对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出是否响应,需对技术偏离表逐条对比撰写,不得简单填写为“均相应”、“完全响应”等同等含义的文字表述。 |
标记“▲”的为重要参数,完全满足得20分,若有一项不满足,不得分。 (定义:当参数中出现≥时,投标产品参数=招标参数为无偏离,投标产品参数 > 招标参数为正偏离;当参数中出现≤时,投标产品参数=招标参数为无偏离,投标产品参数 < 招标参数为正偏离,否则视为负偏离) 注:提供检测报告均为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均有“ CNAS”和“CMA”标志,投标人或生产厂商须提供针对招标相关指标和功能特性的检测报告原色电子件。
注:投标人或生产厂商需如实详细描述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并对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出是否响应,需对技术偏离表逐条对比撰写,不得简单填写为“均相应”、“完全响应”等同等含义的文字表述。 |
更正日期:2024年1月18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辽宁省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西新路47号
项目联系人(质疑经办人):包薇
联系方式:0418-2821330 13464866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项目联系人:路秀伟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