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以便于有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于 2024年2月5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H23-210905-00038
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服务需求 |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一年服务期满后需方无意见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6日 8:30时起至 2024年2月1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网站
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需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均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由于两个网站分别承担不同的开标相应的功能,如仅登录一个网站报名造成供应商不能正常投标者后果自负。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2月5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402室)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做好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传输、CA绑定(激活)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问题及时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400-128-8588),否则自行承担其不利后果。
时间:2024 年 2月 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4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网上提交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地址: 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路19号
联系人:白天亮
联系方式:18604989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邮箱地址:fxggzycgb017@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2001000093020720000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钟月
电 话:0418-3378836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