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含“三线一单”调整)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04 月30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SHG202103-376
项目名称: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含“三线一单”调整)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最高限价: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应相关规定,按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主持编制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04 月08日至 2021 年 04 月 14日每天上午08:00 至12:00 ,下午13:00 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
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4 月 30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需携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整齐。(非现场领取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3185269398@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地址:阜新市新邱区赵家沟永兴路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 话:0418-359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
联系方式:张女士
电 话:17741835016
邮箱地址: 3185269398@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阜新海鑫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号: 29217880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7741835016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