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集中采购机构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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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1-02-01 13: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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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阜新市财政局
被考核单位: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考核内容:
1、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况;
2、执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情况;
3、采购价格和资金节约率情况;
4、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5、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6、基础工作情况;
7、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8、遵守职业操守和廉洁自律情况。
考核方法:书面检查、随机抽查及问卷调查等
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19年度,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市本级委托实施采购项目60个,合计采购预算6999.1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667.56万元。总体来看,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制度建设上比较完善,社会满意度较好。但在抽查的项目中,我们发现存在未能很好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无影像资料存档、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等问题。
考核结果:经检查考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得分为90.3分(满分100分),考核结果“优秀”。
阜新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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