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新市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清河门区发改局,清河门区发改局以阜清发改发【2023】76号,阜清发改发【2025】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56.19%、43.81%,招标人为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主城区内 建设规模:重新敷设污水主排管线总长16718m,顶管施工总长226m。其中包括:(1)重新敷设北新路至污水处理厂污水主排管线2561m,为DN600-DN1000 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钢筋混凝土Ⅲ级管。(2)重新敷设清河至城市污水厂污水主排管线4469m、新昌路至城市污水厂污水主排管线534m、城市污水厂至细河污水主排管线6994m,管材为DN1000 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钢筋混凝土Ⅲ级管。(3)重新敷设大市场-新昌路-滨江街主排管线2160m,主管管径为DN500-DN600,预埋管管径为DN300-DN600 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钢筋混凝土Ⅲ级管。(4)顶管施工5处,总长226m,为DN1500Ⅲ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是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43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10月19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7年12月31日 ; 标段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E210905ET02000007003001 标段招标范围:重新敷设污水主排管线总长16718m,顶管施工总长226m。其中包括:(1)重新敷设北新路至污水处理厂污水主排管线2561m,为DN600-DN1000 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钢筋混凝土Ⅲ级管。(2)重新敷设清河至城市污水厂污水主排管线4469m、新昌路至城市污水厂污水主排管线534m、城市污水厂至细河污水主排管线6994m,管材为DN1000 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钢筋混凝土Ⅲ级管。(3)重新敷设大市场-新昌路-滨江街主排管线2160m,主管管径为DN500-DN600,预埋管管径为DN300-DN600 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钢筋混凝土Ⅲ级管。(4)顶管施工5处,总长226m,为DN1500Ⅲ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在施工阶段行使监理的全部职能。 标段类别:服务类-监理;标段合同估算价:69.8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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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否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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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8月28日 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04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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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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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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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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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开标方式:现场集中(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进行现场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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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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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 9.监督信息 | |||||||||||||||||||||||||||||
| 1.监督部门:阜新市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418-6327606。 | |||||||||||||||||||||||||||||
| 2.招标负责人:宋会平,联系方式:0418-2706789。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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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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