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东风路(工业街-九营子河)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标段设备采购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东风路(工业街-九营子河)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阜新市发展改革委
员会,阜新市规划局,细河区住建局以阜发改审批〔2023〕50号,阜发改审批〔2023〕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
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阜新市东风路(工业街-九营子河)段
建设规模:东风路(工业街-九营子河)段建设雨水管线DN600-DN2000,长度约3241米,其中工业街至人民大街段DN
1500雨水管线约240米,人民大街至海州街段DN1800雨水管线约2118米,海州街至丹阳街段DN2000雨水管线约210米,丹
阳街至西新路段DN600雨水管线约188.5米,兴工路至九营子河雨水泵站段DN2000雨水管线约223米,海州路至丹阳街段D
N600雨水管线约261.5米。设置一座3.9m³/s雨水提升泵站。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4 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7月0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
标段名称:阜新市东风路(工业街-九营子河)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标段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E210911ET02000004001003
标段招标范围:购置3.9m³/s雨水提升泵站1台,设备的供应、检验、安装、调试、培训、运行维护及售后服务等全
部工作内容。
标段类别:货物类-材料设备采购;标段合同估算价:424.6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 其他: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其他形式为:电汇;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
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⑷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供
3.3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供
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2、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暂扣或吊销安
全生产许可证;(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
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
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根据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
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二次刷卡。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4月30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07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7日 14: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5.4 开标方式:现场集中(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
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
9.监督信息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418-3875513。
2.招标负责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418-282250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
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3000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李文竹
电 话: 0418-2822502 电 话: 1514007626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326501961@qq.com 电子邮件: hualaong88518@163.com
2025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