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施工]阜新市奈北线头道沟桥、国华后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f5b87380-994f-4f8c-a849-1c8737da6e89
【信息时间:2025-04-10 16:23 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关闭】
阜新市奈北线头道沟桥、国华后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奈北线头道沟桥、国华后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 2025年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5〕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阜新市奈北线九道沟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5〕1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阜新市奈北线头道沟桥、国华后桥位于阜新市境内。本项目为阜新市奈北线头道沟桥、国华后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原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较低,属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上述桥梁进行拆除重建。重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
头道沟桥位于阜新市奈北线K94+638(统计桩号K94+720),现状为1×6m拱桥,交角为90度;上部结构为石砌板拱,矢跨比为1/4,主拱圈厚度为60cm;下部结构为重力式桥台,基础为扩大基础。桥梁全长为15m,桥面系净宽为10m,该桥为暗桥。本桥所在道路为二级公路,路面宽度10m,路基宽度12m,为了保证新建桥梁与旧路平顺相接,在桥梁两侧设置引线,施工范围为K94+622-K94+654,引线长度为32m。
国华后桥位于卓新市阜蒙县国华乡境内奈北线K95+637.6处。1992年双侧各加宽1.0m。桥梁全长26.8m,桥宽8m+2×0.5m钢护栏,交角90度;(统计桩号K95+705、统计桥长26.8m、统计桥宽9m)。上部结构为1-10m实腹式石板拱,下部结构为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本桥所在道路为二级公路,路面宽度10m,路基宽度12m,为了保证新建桥梁与旧路平顺相接,在桥梁两侧设置引线,施工范围为K95+620.6—K95+624.58、K95+650.265-K95+654.6,引线长度为8.32m。引线结构4cm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粘层+6cm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橡胶沥青碎石封层。引线坡度-0.59%。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共计184日历天,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或甲级)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1座类似规模的拆除重建或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阜新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fux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http://ggzy.fuxi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38号
邮编:123000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0418-6626960
电子邮件:fxjtghjs@163.com
招标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邮编:123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18-338808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冯女士,唐先生
电 话:024-83738620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