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阜新市清河门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备案。招标人为阜新市清河门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市清河门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北临进贤路,南临新区路;西临西环路,东至北华街。 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228.87m²,总建筑面积4683.41 m²,包括1#全民健身中心4213.41m²,2#设备用房470m²,配套的综合管网,道路硬覆盖、绿化亮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场馆内设置篮球、排球、羽毛球等大空间球类健身场地及棋牌、多功能器械训练、艺术体操训练、台球、乒乓球等其他活动场地。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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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备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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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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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阜新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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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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