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监理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2〕9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建设地点
该项目起点位于彰武县城西六家子镇烧锅村国道丹霍线K386+610处,终点位于彰武县城区北侧国道丹霍线桩号K394+680处,路线全长8.9公里。该项目拟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新建中桥86米/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60米/1座。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对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并按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
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31日。(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之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2.4计划投资:17374.28万元(其中监理费262.2595万元,费率1.6%)
2.5投标保证金:4万元(基本账户或银行保函)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企业业绩 |
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必须含路基或路面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和中桥及以上等级桥梁(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注:工程内容可以由1个项目体现,也可以由多个项目共同体现。 |
主要 人员 |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3.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同时持有安全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项目撤离)。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2020、2021)的每年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如2021年财务报告未出,以2018、2019、2020年为准)。 |
企业 信誉 |
未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 D 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7日之前,登录百度网盘(网盘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QR8ZBxtopfHg83al2I-vw 提取码:48x8)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百度网盘上(网盘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4.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自行获取,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交公路规〔2020) 4号)及《关于促进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辽交公水规〔2020) 10号),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7日9时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彰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彰武县中华路4号
联系人:彭海洋
电话:0418-3683089
招标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彰武县中华路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18-36830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联 系 人:柏月
联系电话:024-57556588
电子邮件:459367813@qq.com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 号:737081120102000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