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公务出行
跨部门保障平台公务用车报废处置交易公告
1、转让底价:4.5万元
2、交易保证金:1.5万元
3、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4、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4日16时,如在一个公示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延长公示,报名时间依此顺延。
5、现场查勘时间:需提前预约
现场查勘地址:阜新市迎宾馆院内
联系人:刘冠男
联系电话:0418-2881106
6 、报名及竞价网址:http://ggzy.fuxin.gov.cn/(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
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10月15日14时00分
8、延长公示及延长竞价规则:如在一个公示期内未征集至意向受让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延长公示时间,竞价时间依此顺延。
9、咨询电话:0418—3378831
一、标的基本情况
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直机关公务出行跨部门保障平台”公务用车16台报废处置,包括(SUV越野车6台、轿车8台、MPV商务车2台)。
标的的面积、数量、质量、瑕疵等实际情况与相关资料记载不相符的,均以实际现况为准,按现状挂牌。
瑕疵披露:标的物均为报废物资,以现场现状为准,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不为本标的物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标的物的名称、规格、配置、数量、材质、质量等,以及因气候因素造成的热胀冷缩物体变形等未知因素),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其他事项:本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转让方申请同意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及竞买资格确认方式
(一)资格条件
1、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汽车报废、回收、拆解资质,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截止日期要在2026年1月31日(含)以后。
2、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竞买人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二)竞买资格确认
经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确认。
三、交易条件
1、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报废和费用结算,并将相关手续移交至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竞买人需承担该项资产的拆卸、搬迁、运输、处置等相关费用及相关责任。
2、同一竞买人只能委托唯一账户参与竞价;不同竞买人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同时报名参加竞价的,将取消其竞价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竞价。
4、受让方承担该宗交易中产生的各种税费。
5、本次报废处置所涉及的16台公务用车整体打包转让。
四、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
报名成功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1.5万元。
(二)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和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买受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三)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保证金交纳期限: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14日16时
收款单位: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号:1200100002107863
联系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部
联系电话:0418—3378831
五、报名要求
1、经资格确认的竞买申请人在2025年10月14日16时前支付1.5万元保证金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如在一个公示期内未征集至意向受让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延长公示,保证金交纳时间依此顺延。
2、竞买申请人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竞价规则及须知
1、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起始价4.5万元人民币,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2、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3、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该标的“流拍”。
4、有竞买人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七、交易佣金的收取
无
八、优先受让权情况
无
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联系方式
单位: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905室
联系电话:0418-337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