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阜新生态环投(集团)全过程项目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信息披露期限(工作日) |
40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3.4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49%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是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否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阜新国有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引入的1家投资方持股49%。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 本次增资确定最终投资者按本次增资扩股要求签署《增资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即达成增资条件。 增资终止条件: (1)公告期满,未能征集到战略投资者,或最终意向投资者与增资企业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或未按时支付交易资金,或增资企业提出项目终结申请,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变化、相关审批部门未通过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叫停等因素,则本次公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增资行为终止,增资企业不承担违约或其他相关责任。 (2)其他因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当终结的情形。 |
||
募集资金用途 |
所筹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管理业务发展,可以充实现有资本,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以促进业务发展规模,提升公司收益,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现代企业治理水平提升。进一步做大做强全资公司业务,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全咨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结合区域工程咨询需求分布情况、原有市场资源等,积极布局区域市场。 2.布局阜新地区全过程项目咨询服务工程项目。 3.扩大外埠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实现对外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4.用于市场前期业务拓展费用、培训费、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费、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
||
对增资有重大 影响的相关信息 |
1、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特别事项说明; 2、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 3、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阜新生态环投(集团)全过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辽宁省阜新市开发区东风路175号 |
|||
法定代表人 |
白雷 |
成立日期 |
2019年6月11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实收资本(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
||
经济类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900MA0YPYWK4X |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微 |
||||
经营范围 |
全过程项目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矿产开采、生产制造、燃气供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交通运输、仓储、邮政、电信、市政管理、公共设施管理、新能源专业技术评估、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城乡规划设计、土地规划服务、测绘工程及咨询服务;策划阶段项目、勘察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竣工阶段项目、项目前期咨询阶段、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综合、工程项目担保、生物质能工程维护及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生物质能项目尽职调查及风险、风电场风险、太阳能发电系统风险、太阳能资源、节能项目风险评估服务;风电场验收及后评价服务;太阳能发电系统验收及后评价服务;生物质能工程验收及后评价服务;太阳能电站发电量和功率预测服务;高效节能工程评估与管理;节能项目方案编制和设计;节能量测量与验证;先进环保工程评估与管理;资源循环利用工程评估与管理;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投资与风险评估;资源循环利用设施运营和维护。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7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1 |
阜新国有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其余____位股东 |
|
主要 财务 指标 (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 年度 |
2021 |
2022 |
2023 |
||||||||||||
资产总额 |
279.97 |
298.78 |
389.28 |
||||||||||||
负债总额 |
237.34 |
244.27 |
319.31 |
||||||||||||
所有者权益 |
42.63 |
54.51 |
69.97 |
||||||||||||
营业收入 |
67.90 |
103.52 |
65.09 |
||||||||||||
利润总额 |
3.98 |
12.34 |
15.00 |
||||||||||||
净利润 |
3.83 |
12.03 |
14.25 |
||||||||||||
审计机构 |
辽宁华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辽宁华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辽宁慧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月报 □季报 □年报) |
|||||||||||||||
报表日期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 |
营业 |
利润 |
净利润 |
|||||||||
2024.2.27 |
389.28 |
319.31 |
69.97 |
65.09 |
15.00 |
14.25 |
|||||||||
标的企业评估情况 (万元) |
资产总额 |
333.01 |
负债总额 |
319.06 |
所有者权益 |
13.95 |
|||||||||
账面资产值 |
389.28 |
账面负债 |
319.31 |
账面净资产 |
69.97 |
||||||||||
增资扩股行为决策或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 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国资委监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地级市(区 县)国资委监管 □地级市(区 县)其他部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阜新国有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900MACEUMGL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阜新国有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5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期限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有效期内,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无被执行的法律诉讼和不良债务负担。 3.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全过程的管控和投资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工程建设项目多个阶段的专业咨询,具备相应的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4.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合法。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1.募集资金全部为货币(人民币)出资; 2.确定投资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增资协议》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3.意向投资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增资扩股标的的详细资料;(2)有权要求增资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4.意向投资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增资扩股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保证金 设置 |
保证金金额/比例 |
13.4 万元/ 100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如非增资方原因,意向投资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增资企业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该意向投资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增资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4)在遴选程序中全部意向投资方未按照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投资方的出价低于增资底价的;(5)遴选活动结束后,意向投资方在依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投资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增资方签署交易合同的;(6)意向投资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投资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3.其他约定 |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
40 个工作日(自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信息发布终结。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最多延长5个周期。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终结信息披露;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可多选) |
☑竞价 □综合评议 ☑.竞争性磋商 □D.其他: _______________ |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
(一)挂牌期满,经公开征集仅产生1个意向投资人,双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则向合格意向投资人发出《竞争性磋商通知书》,合格意向投资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递交《响应文件》。合格意向投资者根据《择优方案》中的要点制作《响应文件》,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须详实、准确。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应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逾期提交或者非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一律不予接受。 (二)设立谈判小组,对各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谈判。评审小组由5位成员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1. 股东单位及增资企业各推荐代表2人,共计4人; 2. 专家1人; 3. 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小组成员选举产生。 (三)评议要点及评分标准:见择优方案(报名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向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供)。 |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受理以上增资的有关咨询。请有意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及洽谈增资事项。
收款单位: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号:1200100002107863
挂牌期限:2024年3月19日--2024年 5月 17日
联系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部
联系电话:337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