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标的简介:阜新市机电设备总公司有效资产,位于阜新市海州区河北街道育红路22号,占地面积:692㎡,建筑面积:1052㎡(不含毗邻社区两间房屋)。标的的面积、数量、质量、瑕疵等实际情况与相关资料记载不相符的,均以实际现况为准,按现状挂牌。
转 让 方:阜新市机电设备总公司
主管部门:阜新物资贸易集团公司
转让标的物:1号房屋占地面积169.71平方米,评估价值27.34万元,建筑面积258平方米,评估价值75.33万元;2号房屋占地面积169.71平方米,评估价值27.34万元,建筑面积258平方米,评估价值75.33万元;3号房屋占地面积163.79平方米,评估价值26.39万元,建筑面积249平方米,评估价值72.71万元;4号房屋占地面积188.79平方米,评估价值30.41万元,建筑面积287平方米,评估价值83.80万元。
挂牌底价:1号房屋92.43万元,2号房屋92.43万元,3号房屋89.19万元,4号房屋102.78万元。(挂牌底价均不包含土地出让金)
保证金:分别为30万元
付款方式:拟出售标的采取一次性付款。拟摘牌的受让方,需缴纳30万元意向受让保证金,余款在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转让方式:本标的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经公开征集如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方式转让。
受让条件:
1、受让方承担该宗交易中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费用。
2、当受让方办理房产、土地证变更手续时,新核定的房产证、土地证与转让标的原证件不相符时,则以房产、土地部门核定的意见为准。新核定的面积与原证件有差距的不影响挂牌及最终交易价格,转让方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档案记载面积的误差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受让方交齐全部价款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本次产权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瑕疵披露:
1、拟出售标的部分房屋已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市机电设备总公司负责在签署产权转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阜新市机电设备总公司无土地证。
本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转让方申请同意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受理以上转让标的的有关咨询,标的物的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及洽谈购买事项。
收款单位: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号:1200100002107863
挂牌期限: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8日
联系人:综合交易部 联系电话:0418-3378831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