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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竞买人: 为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保证金管理,现将保证金收取及退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证金收取 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应按照交易公告中规定的金额,以非现金方式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入指定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标的的单位申请退还保证金时,须提供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的三联单往来票据(填写内容详见附图),并将该票据第三联(即“付款单位付款凭据”)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地址:1004室)办理退款手续。同时,请在该收据背面注明本公司开户行名称及银行账号。外地单位可将上述收据邮寄至: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邮政编码:123000),联系电话:0418-337883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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